时候,他往往不给予对方肯定的答覆,而采用“拖”的方法,最後是不了了之。这种拖延Р策略,有时会造成更严重的问题,有时却是在不损及对方颜面的前提下,间接拒绝对方的一Р种好方法。Р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在中国社会中,“做面子”是个人炫耀其权力的一种手段;以Р“面子功夫”影响资源分配者,使其依照自己的意思改变资源分配的方式,则是中国人常玩Р的一种权力游戏。Р Р七、拉关系Р Р 由图一及前述各节可知:中国人往往以不同的交易法则和关系不同的人交往。请托者如Р果期望资源支配者依照“人情法则”,将其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自己的分配,他必须运用各Р种方法将对方套系在和自己有关的角色关系中,以混合性的关系和对方保持往来。所谓“攀Р关系”、“拉交情”、“认亲家”,基本上都是透过角色套系的作用,和原本没有关系的人建立Р关系。中国人本来就有很强的宿命观念。他们经常用“缘”的概念来解释人际关系的建立及Р其性质(杨国枢,1982)。萍水相逢式的短暂性人际关系,经过“攀关系”、“拉交情”之後,Р双方便能把彼此的偶遇视为一种命定或前定的“机缘”,并设法把对方套系在自己的角色关Р系网内。假使请托者知道某人掌握有其所需资源的支配权,即使他们连偶遇的“机缘”都没Р有,他还可以运用种种“钻营”的办法,透过关系人士的引介,和资源支配者“串联”关系Р(乔健,1982;Walder,1983)。一旦“串”上关系之後,资源支配者“不看僧面看佛面”,Р双方便有了以“人情法则”交往的先决条件。Р 攀上关系只是双方建立混合性关系的第一步。如果请托者知道某人掌握有某种资源的支Р配权,具有交往的价值,他可以进一步地用拜访、送礼、宴客等方式,来加强彼此之间的情Р感关系,其中又以宴请和送礼最为重要(Yang,1982a)。依照“人情法则”,“吃人家的口软,Р拿人家的手短”,资源支配者接受了别人的宴客或礼物,欠了对方人情,便有回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