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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760-2016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pdf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df  |  页数:2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突出部分、移动部分、分离部分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产生磕伤、碰伤、划伤、剐伤危险。Р 验证:视检或检查信息。Р5.2.3运动部件Р5.2.31有可能造成缠绕、吸人或卷人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如链、链轮、齿轮、齿条、皮带轮、Р皮带、蜗轮、蜗杆、轴、丝杠、排屑装置等)应予以封闭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使用信息,除非它们所处位Р置是安全的。Р 验证:视检和/或检查信息。Р5.2.3.2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危险和/或剪切危险,否Р则应按 G122653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Р 验证:检查图样,视检和/或检查信息。Р5.2.3.3有惯性冲击的机动往复运动部件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若Р设置限位装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Р 验证:视检和/或检查信息。Р5.2.3.4 可能由于超负荷发生损坏的运动部件应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因结构原因不能设置时,应在Р机床上(或说明书中)标明机床的极限使用条件。Р 验证:检查图样,视检或检查信息。Р5.2.3.5运动中有可能松脱的零件、部件应设置防松装置。Р 验证:检查图样和/或视检。Р5.2.3.6 对于单向转动的部件应在明显位置标出转动方向。Р 验证:视检。Р5.2.3.7在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运动部件应就地停止或返回设计规定的位置,垂直或倾Р斜运动部件的下沉不应造成危险。Р 验证:视检。Р5.2.3.8运动部件不允许同时运动时,其控制机构应联锁。不能实现联锁的,应在控制机构附近设置Р警告标志,并在说明书中说明。Р 验证:视检和/或检查信息。Р5.2.4 夹持装置Р5.2.41夹持装置应确保不会使工件、刀具坠落或被甩出。必要时,在说明书中规定随机供应的夹持Р装置的最高安全转速。Р 验证:视检和/或检查信息。Р 标准分享网载Р 免费标准下载网() 无需注册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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