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上海市政府2015年10月15日,发文《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19条”》:高校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方式实施成果转化,并纳入项目验收和后评估体系;高校成果投资不纳入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范围;授予团队和个人科技成果处置权,完成人科技自行决定转化价格;奖酬金不低于70%;政府采用收购、订购等采购方式支持专利产品;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中介人员直接办理入户手续或居转户落户上海。一、当今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现状8、兄弟高校的相关举措试点高校主要措施举例成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如清华成立技术转移院,统筹协调技术许可办、交叉研究机构、国际技术转移、战略风险基金和地方研究院,建立深度融合和市场化的机制;建立市场化经纪人队伍:如北化和华电设立成果转移转化岗位,着力打造从事转化研究的工程团队和增值服务的经纪人团队,清华在重点构建面向市场的职能体系;明确收益分配比例:北大和清华(70:15:15),北化(70:12:6:12),华电(70:20:5:5),武大(7217:2:1或6226:2:2),合工大(71117:1:1:1);设立转化基金:北科大设立500风险基金、1000万种子基金、0.5~1亿转化基金,另转化收益10%注入基金;制定免责机制:华电方案对程序完备、记录清晰的失败项目,决策予以免责;协议定价公示制度:华中农试点在校内公示制度,提高了效率、效果良好;建立转移转化数据库:各高校均专门设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系统。目录一、当今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环境二、上海交大相关工作的思考和布局三、上海交大相关工作的举措和办法四、上海交大产研院相关案例介绍二、上海交大相关工作的思考和布局1、知识产权作为学校科技工作的“战略”数量追求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形成由日常科研工作上升为学校的质量追求成果转化“科技工作战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