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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费用核算新体系- SHA2011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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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实验性研究得到国际专家的高度评价, 中国卫生费用核算课题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 SAH2011 的完善起到较大作用。实验性研究发现, 常规的官方统计数据可以满足筹资方案和服务提供机构单维核算。服务功能维度核算及其与其他两个核心维度之间的平衡核算需大量的服务提供机构调查数据和家庭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扩展维度中的资本形成核算、服务提供要素核算可根据卫生部门卫生财务数据进行核算; 筹资来源核算和筹资机构核算需要其他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的进一步支持; 人群受益核算需要将费用细分到个人, 需要大量的服务提供机构调查数据和家庭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总体上看, 按照 SHA2011 核算一个地区卫生费用在方法学上是可行的, 大规模数据收集工作、良好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多部门的支持是能否顺利开展核算工作的关键。参考文献[1] OECD. A system of health accounts[R]. Paris:OECD, 2000.[2] World anization. Guide to producing national ounts[R]. Geneva: World anization, 2003.[3] OECD, Eurostat, WHO. A System of Health Accounts 2011edition[R]. Paris:OECD, 2011.[收稿日期: 2012-12-12] (编辑: 张红丽)图 2 卫生筹资维度关系卫生费用核算新体系—SHA2011 介绍———翟铁民等筹资来源(政府、单位、个人)筹资机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筹资方案(商业健康保险)筹资机构(商业健康保险管理机构)筹资方案(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方案(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筹资机构(政府某部门)服务提供机构(医院、卫生院等)服务功能(治疗、预防等)资金流卫生筹资基本构架关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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