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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财务核算体系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47 |  大小:723KB

文档介绍
(服务)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为依据,税务部门会要求提供证明属于高新技术产品的材料,最好的材料是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有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以是否具备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作为判断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唯一标准。我们认为,如果无法提供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至少应该提供与产品相关的专利、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作为佐证材料。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六大要素6.研究开发费用(1)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注:研发费用的比例=近三年的研发费用总额/近三年的销售收入总额,最近一年是指申报前一年(假设2013年申报,最近一年则为2012年)。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六大要素6.研究开发费用(2)根据苏国税发[2012]15号文《江苏省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立“研发费”账户,并根据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设立“研发支出”账户,在“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科目下,根据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3)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已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作为准予申报高企的必备前提条件,并且要求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不能低于高企申报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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