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1、原则上选择居民较为集中, 方便群众办事、活动的地方;Р 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Р 2、公共服务设施宜组合设置。Р 1、方便居民使用。Р 2、宜设在建筑的一层, 并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如条件限制, 设Р 物业管理用房、业委会管理用房Р社区服务与行于建筑物四层( 不含四层) 以上时, 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Р 政管理设施 3、宜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Р 1、方便居民使用。Р 老年人活动室、托老所、老人妇幼活动中心、托 2、宜设在建筑的一层, 并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如条件限制, 设Р 儿所、社工服务室于建筑物二层及以上时, 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Р 3、宜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Р社区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站、残疾人康复服Р 同上Р 设施务中心Р社区文化体育文化站、文化室、文化中心同上Р 设施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居民健身场所宜结合住宅区绿地设置Р 1、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 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Р 邮政所Р 2、宜附设于人行方便的临街建筑的首层或人行出入口。Р 1、位于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Р邮政及市政公社会停车场Р 2、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Р 用设施Р 1、符合公交线网规划要求Р 公交首末站Р 2、满足用地要求, 保证功能合理、交通顺畅、安全环保。Р 出租车停靠站点宜设置于人行出入口附近。Р 1、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建设方式Р 排水泵站Р 2、原则上应用绿化带与居住房屋和公共建筑物隔离Р 1、方便居民使用。Р商业服务设施肉菜市场( 生鲜超市)Р 2、噪声和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Р备注: 1.除上述列举配套公建设施以外, 如有其它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的, 视同《暂行办法》第三条所称的配套公建设施。Р 2.配套公建设施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文件要求。Р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