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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网考统考试题及答案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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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合法收人"的宪法原则的全Р部制度,如提高工资、稳定物价、扩大劳动就业、举办各种福利事业、修建住宅等确保工资水平Р的稳定和提高的所有制度。狭义的工资保障,是《劳动法》调整的工资支付办法、禁止任意扣发Р工资和工效监督等制度。在我国现阶段劳动者的生活来源仍然主要靠工资收入的情况下,一Р方面保障劳动者充分就业,有正常、稳定的工资收人,另一方面使劳动者的有限收入有保障,是Р我国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国宪法一方面规定公民有劳动权,另一方面又规定"国家Р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为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有关政策、法Р 2677Р规等对此做了专门规定,形成了较完整的工资保障制度。工资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企业Р 行政领导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法制观念、禁止任意扣罚职工工资现象发生、保障职工合法收入不Р 受侵犯,都具有重要意义。Р 六、案例问答题{本题 26 分,评卷者可参考标准答案,酌情给分)Р 27. 答案要点:工伤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活动时或由Р 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Р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元论用人单位在主观上有元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因Р此,五金制品厂不能因为李某在工伤事故中存在过错责任而免除自身的全部或部分工伤责任。Р另外,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Р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Р 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自李某人职之日起,五金制品厂就应当为其办Р理包括工伤 f保呆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虽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制品厂为李某办Р理各项社会保险Р仍然应当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及标准为李某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Р 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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