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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部大开发的法治保障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pdf  |  页数:14 |  大小:1236KB

文档介绍
健全我国公民权Р 利体系和权利救济的司法机制与社会机制, 特别注重保护各类利益群体的财产权利和参与西Р 部开发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各项民主权利。Р 四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Р 西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要害地区。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已经Р 十分脆弱。西部大开发若不能处理好环境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生态环境必将继续恶化,Р 乃至危及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因此, 要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结合起来。除了调整Р 产业结构、改变强调资源优势的思维定势之外, 还要着重从制度上解决以下问题Р 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问题。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保护的分散性之间的矛盾, 国家环Р 境资源法制的统一性与执法的地方保护主义之间的矛盾, 是当前应该尽快研究解决的突出问Р 题。自年以来, 尤其年代以来, 我国环境资源立法明显加快, 可以说, 在森林、草原、矿Р 藏、河流、土地、环保、水土保持等主要领域已经基本上有法可依, 问题在于执法不严, 执法无Р 效。一个的重要原因, 就是不能有效遏制地方和部门在自我利益的驱使下破坏生态环境, 致使Р “一边治理, 一边破坏, 一方治理, 多方破坏”。因此, 要尊重生态保护的客观规律, 超越地区· 部Р 门或行业局限, 根据各生态区的情况制定整体规划并依法统一执行。比如, 为了有效遏制黄河Р 上游水土流失, 合理利用水资源, 西北的相关省区就应该加强联合, 通盘考虑, 整体规划。Р 生态环境保护的利益平衡问题。利益冲突是环境资源保护不力的症结所在。要建立利Р 益平衡的制度机制并使之规范化、法律化, 以充分调动各类利益主体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Р 性, 并预防和化解纠纷。一要依法建立健全补偿制度。如, 同一地区资源开发利用的受益者应Р 该对当地的环境资源受害者给予补偿不同地区资源输人的受惠者应该对资源输出者给予补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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