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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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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心青年委员会工作,按规定参加专科分会和青年委员会组织的工作会议和活动,完成专科分会和青年委员会委托的工作;3.对青年委员会、专科分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青年委员会的活动第十条青年委员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在专科分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如专题学术研讨会等。组织青年委员参加本专科学术年会。在专科分会统一部署下,组织青年委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第十一条青年委员会的年度学术活动计划,须经专科分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华医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审批,列入学会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在学术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并上报专科分会和抄报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未经批准,青年委员会不得擅自组织学术活动。青年委员会学术活动须遵照《中华医学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青年委员会应结合每次活动开展情况,考察和发现青年人才,并在活动结束后,在会议纪要中形成推荐青年人才的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专科分会同时抄报中华医学会组织管理部,纳入中华医学会青年后备人才数据库。对于开展活动较少的青年委员会,应至少每年上报一次。4第十三条青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按照专科分会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和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讨论青年委员会委员提出的议案等。青年委员会全体会议如需作出决议,须有三分之二青年委员到会,并有出席者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青年委员不能到会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会或行使表决权。第十四条会议纪要和信息传播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须在青年委员会工作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发会议纪要,并上报专科分会和抄报中华医学会组织管理部,同时更新专科分会官方网站上有关本青年委员会的信息。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经2011年7月28日第24届组织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中华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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