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5、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见附件6), 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三)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三、其他事项:(一)全省各卫生、中医高级评委会评审条件、标准、程序等,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二)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非国有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人发〔2002〕51号)精神,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报送评审。(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规范的专业名称申报,《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见附件7。(四)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做好卫生高级职称工作是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7 -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卫生高级职称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并主动向有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确保今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2、陕西省卫生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3、《申报简表》填表说明4、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病历材料提供要求5、评审材料目录6、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7、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5月29日抄送: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5年5月29日印发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