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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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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经理综合审核,并签署是否可以办理结算。4.3.7.商务人员对当期零星机械使用量进行审核、结算,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并在当月扣除相应款项(如代工扣款、代扣代缴、水电费、罚款等),6不得在工程完工时最后一次性结清。4.3.8.当月结算完后,商务人员负责与分包单位核对工程量和单价,形成分包进度结算书,分包单位负责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需在封面处注明“工程量、单价核对完毕”字样,同时签字加盖公章。4.3.9.项目经理对零星机械结算单和结算书综合审核后签字。4.3.10.结算书编写要求:执行公司2012年11月8日下发的《分包结算管理办法》,文件编号ZD_YW031001。第5章制度实施管理5.1.制度实施生效日期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以前有与本标准相抵触的文件,以本文件为准。5.2.制度实施的检查、监督与考核5.2.1.零星机械设备使用监督5.2.1.1公司工程部、设备公司负责对直管项目零星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分公司工程技术部、料具设备站负责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零星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进行监督。5.2.1.2公司商务部负责对直管项目零星机械设备结算管理进行监督,分公司商务部负责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零星机械结算管理进行使用监督。5.2.1.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零星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适时审计,提出处理建议或改进意见。5.2.2.零星机械设备使用检查5.2.2.1公司工程部、商务部、设备公司负责定期(每季度一次)对直管项目及分公司所属项目零星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5.2.2.2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部不执行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理。第6章附则6.1.引用流程7流程1:《零星机械设备管理使用流程》流程2:《零星机械费月度结算流程》6.2.附件附件1:《零星机械使用计划单》附件2:《零星机械使用单》附件3:《零星机械租赁费结算单》附件4:《代工工作内容三方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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