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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pdf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df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人才教师岗位特别评审聘任。(四)对于取得突出学术成绩,产生特殊影响并得到同行认可,但不完全满足学校或院、系(所)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在申报高一级岗位时,经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提名, 可提交特聘会评聘。(五)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失实,计算申报人申报次数一次,取消当年及以后两年的申报或受聘资格, 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0 (六)本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来学校各项规定、制度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时,以本实施细则为准。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理工医管类教师岗位聘任申报条件 2.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类教师岗位聘任申报条件 9 华中科技大学理工医管类教师岗位聘任申报条件一、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1.教授申报条件(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中起带头或骨干作用,在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临床医学教师还需医术精湛)。(2)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任现职不足五年的以任现职以来为哏),每学年至少承担 1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在本单位总体评价前 50%。独立完成一届以上研究生培养工作,培养质量优良。(3)能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并巳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不含青年基金和主任基金)以上纵向项目 1项(建规学院、护理系、工业设计专业原则上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丨项),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 2篇。(4)积极承担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公共服务工作,具有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经历。 2 .副教授申报条件(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已达到国内同类人员的前列,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影响。(2)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任现职不足五年的以任现职以来为限.),每学年至少承担 1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评价优良。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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