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法制局、市三防办、市应急办、市综治办、 7521 0 部队、 75735 部队、 173 医院、 95247 部队、 95140 部队、武警惠州支队、惠州市消防支队、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等。(二) 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议事制度, 军地双方建立“三级议事机制”, 首长机关联席会议机制、职能部门需求对接机制、双拥部门日常会务机制。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和惠州军分区领导同志共同召集,统筹协调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有关工作, 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现场办公。军地需求对接, 分别由惠州军分区和市发改局牵头汇总, 经军地评估论证后, 按规定程序报批立项。双拥日常会务,由市双拥办加强与驻惠部队的日常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制定规划计划,依据省、市“十三五”规划和国防建设战略规划,制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计划,明确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建设进度、质量指标、经费保障等具体事项。完善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对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在立项审— 10—批、规范用地、配套建设和财政补贴上给予政策倾斜,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检查评估,定期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验收和评估。(三)密切军地协调。军地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和惠州军分区的领导下,强化融合意识,加强科学统筹。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常委议军会、国动委会议、第一书记述职、现场办公等党管武装工作制度, 将军民融合作为“一把手”工程, 确保军民融合的正确方向。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纳入工作全局,纳入高新技术发展体系,纳入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 统筹谋划、统筹部署。军分区系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提出军事需求和建议,协调抓好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