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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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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活动”,具体要求与规定如下: 1.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或损害企业利益的宴请、娱乐、高档运动项目等。 2.不得用公款报销,或在关联单位、与企业有经济往来单位、投标单位报销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 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接受关联单位、与企业有经济往来单位、投标单位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物品。第三十三条领导人员不得“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费用、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具体要求与规定如下: 1.不得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费用。或在关联单位、与企业有经济往来单位、投标单位等报销购置住宅、住宅装修费用。 2.领导人员调动时,不得超规定领取住房补贴,或在关联单位、与企业有经济往来单位、投标单位等报销住房补贴以及住宅装修费用。 3.物业管理费的处理必须按企业规定办理,不得在关联单位、与企业有经济往来单位、投标单位等报销。第三十四条企业应明确规定差旅费报销标准,领导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超额报销差旅费。领导人员不得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旅游,或在其他单位报销有关费用。企业应明确制定业务招待费标准,领导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业务招待费执行情况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三十五条企业可以为经常出差的领导人员配置信用卡,也可以在与企业有合同的单位以签单形式消费,但是必须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配置信用卡不得长期占用大额度资金。不得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制定明确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规定,包括公务用车及交通费用、通讯工具及费用、办公条件、招待费用以及其他公务或商务活动,不管是采取单项控制、实报实销还是总量控制,都必须规定标准,并向职工公布。领导人员不得超过规定报销职务消费的费用。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七条龙源集团所属单位应在执行本规定前提下,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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