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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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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浓度(<40~50mg/m 3)的场合。一般认为当活性炭更换周期达6个月至1 年时,更换式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才具有经济可行性。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 6 在工程应用中,活性炭床空塔速度设计为0.1~0.3m/s,活性炭的吸附容量约为碳装填量的10%以下,其受实际应用条件和要求影响,会有很大的变化,通常需要参照同类工程经验或通过试验确定。更换下来的失效活性炭应合规处置。 2.1.1.2再生式固定床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生式固定床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是实际应用中较有效VOCs治理装置。装置中至少有2个床体装填活性炭,其中1个可以离线脱附再生,而其余吸附床可以连续吸附,其处理流程示意见图2-2。图2-2固定床颗粒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床的碳床厚度一般为450~1200 mm,空塔风速通常取0.1~0.5m/s,流程阻损约为750~3750Pa。碳床离线脱附再生时间确定有2种办法。最有效的办法是在碳床出口处设置 VOCs浓度检测仪,根据实测浓度确定脱附再生时间;另一种办法是根据活性炭供货商提供的穿透曲线和VOCs产生量,估算吸附周期,定时离线脱附再生。吸附周期也可以利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通过现场检测穿透时间来确定。但当气体流量和浓度不是均匀稳定的情况下,这种办法无实用意义。常用的脱附再生工艺是热吹扫。如果吹扫流体是蒸汽,则再生凝结液是液态溶剂和水的混合物。脱附再生开始后,蒸汽逆向(与吸附反向)送入碳床,待碳床和床体受热升温后,蒸汽将VOCs从活性炭中脱出并携带至冷凝器。冷凝液进入重力分离器, 溶剂与水中分离得到回收。不凝性气体返回吸附床。但与溶剂分离后的水会成为二次污染。常用脱附温度110℃以上;脱附时间约30~60分钟;蒸汽用量可按0.25~ 0.35 kg/kg碳估算。脱附完成后,需要引入处理后的干净气体对碳床进行冷却和干燥。整个脱附再生过程约需1~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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