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enbaum认为锁钉以及主钉远端两者之间的较短的距离会导致应力骨折的发生,并由此可能导致局部骨皮质增厚、大腿中段疼痛以及继发骨折n引。此外,远端锁定相关的骨折不愈合以及股浅动脉的损伤的病例也有学者报道”1’121。因此,在使用髓内钉治疗股骨粗隆骨折时是否需要远端锁定这一问题尚存争议。国内外鲜有进行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探讨有关髓内钉远端是否需要锁定的报道,本研究目的即是前瞻性地对比远端锁定的髓内钉以及未锁定的髓内钉在治疗患有股骨粗隆骨折(A0/OTA 31一AI and A2)的老年患者在骨折愈合情况及并发症发生率等方面的临床结果, 来验证我们的假设,即我们认为两组患者在并发症发生率及骨折愈合方面并无明显的差异,使用髓内钉治疗稳定型老年股骨粗隆骨折时远端不予锁定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材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从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我们进行了一项包括70例年龄在65 岁以上老年患者的瞻性随机对照研究。纳入研究对象为患有粗隆间骨折骨折AO/OTA 31.A1型和31.A2型(根据AO/OTA骨折分型系统【1 3])的老年患者。所有的骨折均属于低能量型损伤。排除标准包括病理性骨折,开放性骨折,同侧患有多处股骨骨折,伴有血管神经损伤的骨折,以及曾有同侧髋部或股骨手术史的患者。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被随机分配到两个组,锁定组与未锁定组各35例。随机化通过信封法获得,编号的由电脑随机生成。密封的信封只有手术计划开始前才准予打开。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本实验研究进行。所有参与此项研究的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临床研究遵守赫尔辛基宣言。共有49例女性患者及21例男性患者纳入本研究, 平均年龄在78.2岁。共有36例右侧股骨粗隆骨折,34例左侧股骨粗隆骨折。根据AO/OTA分型系统,18例为A1型骨折,52例A2型骨折。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骨折所在侧、AO/OTA分型、美国麻醉师协会评分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