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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科[2010]460号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df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气集中排放系统》编制组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1、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排烟气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该明确为:羽卜烟道及其管壁应该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不燃烧体。 2、无耐火极限型式检验报告及耐火极限低于 1.00h的排烟道和排气道产品不能进入建筑工程中使用。检验报告的检测结果只为不燃而没有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检测数据的检验报告,该报告不能证明该排烟气道的耐火极限指标合格。 3、排烟道和排气道的抗柔性冲击、垂直荷载二个指标是工程验收的烟道检测报告中所必须见证检验的指标。耐火极限性能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第 9.4.3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工程中使用。对工程现场烟道的耐火极限、抗柔性冲击和垂直荷载性能如有怀疑或遭投诉举报,须由监理单位进行见证抽样复检,合格后并报工程质监站批准同意方可安装。不合格的产品,应坚决拆除和清退出场。 4、针对水泥薄壁烟道构件的耐火极限性能比较弱,我省标准设计《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排烟气道可以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 JG/T19仁2006》第 5.4条规定以复合耐火材料制作。 5、住宅排烟道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 JG/T19仁⒛06》第 3.4条要求安装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符合国家公安部颁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798-⒛ 08)质量要求的排油烟防火止回阀门。我省已在调研、制定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的地方性技术规程。你公司的意见非常及时,我们将在规程制定中予以采纳。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住宅排烟气道工程中,对以上所提要求予以重视。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站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工程质量监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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