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调控运行Р安全绩效。Р 三、“大运行”体系建设的配套措施Р (一)组织保障Р “大运行”体系建设涉及公司核心业务,关系电网安全,Р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大运行”体系建Р设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措施,统筹兼顾“大运行”体系与其它体Р系建设的关系,合理把握设备基础条件与运行管理变革的关系,Р- 84 -Р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关系,保持电网运行秩序稳定和Р平稳过渡,扎实有序地推进“大运行”体系建设工作。Р (二)制度保障Р 坚持“不立不破”的原则,在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的基础Р上,适应“大运行”体系需要,制定、修订相关调控规程、安Р全规定等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调控岗位规范等工作Р标准。根据“大运行”与其它体系间的工作界面和职责划分,Р对设备监控、电网调控、调度计划、运行方式、安全内控等流Р程进行梳理、完善和优化。Р (三)人力资源保障Р 建立与“大运行”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标准,Р制定省级以上调度的机构设置和定员标准,调整供电企业劳动Р定员标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适应技术发展和专业转型的新Р形势,建立健全调控专业技术培训体系。Р (四)技术保障Р 统一建设省级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规范建设Р地、县调技术支持系统,整合县(配)调调度自动化系统和配Р网自动化系统;采用冗余节点技术或备用系统方式,提升系统Р的可靠性。加强各级电力通信网建设与运维管理,为电网运行Р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提高一次设备可控性和变电站综自覆盖Р率,为“大运行”体系建设创造必要条件。Р 四、“大运行”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Р - 85 -Р“大运行”体系建设应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协调的原则,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Р 2012 年在公司系统全面推进“大运行”体系建设。根据公Р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用 2-3 年时间完成各项建Р设任务。Р-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