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筛余物的质量分数,%; m。——各层筛子里的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报告值,并按GB/T 8170修约至一位小数。 5.54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相对误差不应超过2%,否则应重新称样测定。 6检验规则 6.1组批原则以同批次、同规格的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5 000kg为一批,不足5 000kg也按一批计。 62取样和制样袋装产品按表3进行随机取样。表3取样单位为袋批量抽取样本数≤40 2 41~120 3 ≥121 5 从每袋样品中抽取1 000g样品,将所抽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至试验所需样量。 63检验分类 63.1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振实体积。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所有项目。 6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一一新产品投产时; ——原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时间超过六个月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JC/T 2004—2010 ——供需双方合同有要求时。 6.4判定规则经检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时,应重新加倍抽样复验不符合项。若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仍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7 每袋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及规格、生产单位、生产地址、净重和防雨防潮标志。 7 2每批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报告。 7.2包装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用袋包装。包装袋要坚固、整洁、密闭。每袋净重允许误差应小于0.5%。 73运输与贮存运输与贮存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