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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卫生安全调研报告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责人参加。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细则,依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明确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加大对农村流动厨师的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工作。凡从事农村家宴的厨师,必须到所在乡镇食品办登记备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以增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完善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农村宴席所需食品及原材料、佐料检查制度。大实行对农村自办家庭宴席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的全程监管。村食品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办宴席前一天派相关人员到主办户实地察看,包括对家宴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采购、厨师健康状况、原佐料、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填好本辖区家宴情况的当月报告备案表,并及时上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分季度将本辖区内家宴举办的整体情况书面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三)?设立食品安全奖励基金。对主动申报备案并配合监管的农户或乡村厨师签订风险联保责任书,对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农户或乡村厨师,则依据现场考核得分兑现一定奖金,打造农户、厨师、社会各界相互监管的良好局格局,推动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制度的落实。(四)?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核,每月适当给予监管员、信息员生活补贴,增强主动监管的主观能动性。印制各类宣传手册,普及乡村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树立预防为主。仓抓不懈的思想,增强预防食物中发生的能力。(五)?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民政、计生、公安、教育部门的联动、提前收集和掌握婚丧嫁娶、乔迁、祝寿、满月、升学、参军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及时作出监管应急措施。总之,只有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新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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