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招投标廉政保证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抽取,各评委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认前必须严格保密。严禁索取或接受有关招标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得向评委推荐施工单位以及工程材料、设备、配件等生产厂家、供应商;严禁要求评委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第二条评委专家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局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文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与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准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严格遵守评委专家的日常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接受招标办的评标监督。评委专家是投标人、投标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应主动提出规避。第三条责任追究根据《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路局《招投标实施细则》和路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有如下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取消招标办成员或评委专家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违反保密纪律,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凡举报并核实有索取或接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及其他好处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本保证书签字盖章后生效。本保证书一式二份,招标办存案。路局招标办监督人签字:评委专家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曰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