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和限额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后执行;(三)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和限额,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四)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本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向董事会定期汇报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及时汇报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或潜在转变;(五)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以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工作;(六)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并提请董事会审批;(七)识别并了解可能触发应急计划的事件,并建立适当机?制对这些触发事件进行监测;(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风险管理部负责本行流动性风险的归口管理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批准;(二)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三)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流动性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四)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提供独立的流动性风险报告;(五)制定全行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六)其他有关职责。第十三条营业部负责本行资金头寸管理,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二)根据本行流动性风险偏好,制定并实施业务运作策略;(三)对全行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统一安排,确保本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具有充足超额备付金,不出现透支现象;在出现现金库存不足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协调临时出库,保证现金充足供应。(四)其他有关职责。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内部审查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独立审查和评价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流动性风?险业务经营部门的履职情况;(二)负责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各组成部分和环节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三)遇到突发性支付风险时,积极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确保及时得到公安部门的帮助与支持,并负责协调维持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