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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纳税支出成本性态分析的应用研究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厂房、汽车、员工稳定,预计缴纳房产税48000元,车船税82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100元,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公司营业账簿有8本需要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按照营业收入的80%计税。 1.根据上述资料,首先构建纳税支出的成本性态模型如下: (1)固定性纳税支出t=a1=48000+820+1200+8100=58120(元) (2)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13%-外购额×13%=营业收入×13%-营业收入×60%×13%=营业收入×0.052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5%+3%+2%)=营业收入×0.0052 應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营业收入×10%×25%×20%=营业收入×0.005 变动性纳税支出t=(0.0052+0.005)×营业收入=0.0102x (3)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税额=8×5=40(元)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额=营业收入×80%×0.03%=营业收入×0.00024 混合性纳税支出t=40+0.00024x 综合上面分析,可以得到该企业的全部纳税支出模型: 2.再根据上面全部纳税支出的模型,计算税后收入、税负率等指标如下: (1)如果企业1月份取得营业收入600000元,则其税后收入为-58160/12+(1-0.01044)×600000=588889.33(元)。(2)企业的变动税负率=b2+b3=0.01044×100%=1.044% 如果企业年营业收入维持800万元左右,则综合税负率为(0.01044+58160/8000000)×100%=1.771%。从税负率来看,经过国家减税后的企业税费负担较轻。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优惠,如果企业不享受减按25%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并不享受20%的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额上升到占营业收入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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