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警车押送的情况下采取的押解方式,此种押解方式只是警车押解的一种补充方式,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在押解前,应了解有关车(船)的特点、运行时间、停靠点及乘坐的有关规定,与车(船)上的安保人员、公安执勤人员主动取得联系,以取得对押解工作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押解工作和车(船)的安全。警车押送,是目前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中适用最广、采用最多、安全系数最大的一种押解方式。在押解前,要全面检查警车的安全性、可靠性、警车驾驶员要熟悉行驶路程、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的要求,两辆以上警车押解时,应配备指挥车,必要时还需要配备备用警车,行驶途中应按规定的速度行驶,除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停靠。押解指挥员应随时与各押解车及法警队领导或院长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种情况。四、押解人员职责及要求押解工作是在押解负责人和押解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协同下完成的,因此,押解人员不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也要熟悉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职责,这是押解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的基本保证。押解人员除了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法规内容外,还要熟悉以下的职责: 押解负责人负责接受押解任务,制定押解实施方案,了解掌握被押解人的基本情况,检查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押解人员明确押解分工,提出要求,对押解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进行处置,非职权内的特殊情况,负责及时请示报告,及时、果断处理好押解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担任押解任务的司法警察的安全,严防被押解人员失控,领导全体人员圆满完成押解任务。押解人员要服从押解负责人的领导,熟悉押解工作的有关规定,了解掌握本次押解任务和本人职责,严肃认真做好押解工作,严守押解纪律,做到文明执法。押解过程中不得向被押解人询问案情,不得污辱、打骂、体罚、虐待被押解人。要严格执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押解中遇有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