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退关提供依据;四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各职能部门、各用人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规范工资待遇。充分发挥浮动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要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环卫处的公益性岗位以社会最低工资为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并且每年工资应随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同步增长。保安公司、巡警大队、执法局、法院等的公益性岗位建议按全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或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合适比例实施,与社会平均工资实现同步增长。同时,要根据从业年限不同,确定不同的工资比例,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要按《合同法》的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福利待遇,及时地缴纳社会保险。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二是要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三是要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宣传力度,正面报导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与工作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引导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益性岗位的职能职责,提高居民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当前我县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县委、县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县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更大程度地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