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2.文化程度。绝大多数短刑犯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8%(见图3)。他们中有50%的人也把自己犯罪的原因归结为自己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见图10)(图3)3.犯罪类型。短刑犯的犯罪类型以财产型和暴力型居多,二者共占短刑犯总数的85%,财产型中尤以盗窃罪、诈骗罪居多,暴力型中尤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居多,他们构成了短刑犯的主体部分,淫欲型和其它型的犯罪所占比例较小,只占到了15%。(见图4)这说明绝大多数短刑犯多崇拜于金钱和势力,为追求“一时之快”和“一时风光”,宁可自毁前程,锒铛入狱。(图4)4.犯罪次数。78%的短刑犯是第一次犯罪(见图5),这部分人由于对监管环境的适应性较差,心理容易产生焦虑、紧张情绪。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第一次犯罪的和第二次犯罪的改造态度截然不同,第一次犯罪的认罪悔罪意识更强,对家庭的愧疚感更强,对自由的渴望更强。而二次及二次以上犯罪的则表现为改造积极性不强,自我约束能力差,千方百计寻求轻松的改造环境,违规违纪现象较多,破罐子破摔,更有甚者反感监狱和警察,不服管理,抗拒改造。(图5)5.职业状况(图6)从上图可以看出短刑犯捕前有正当职业的占到了72%,综合短刑犯犯罪类型侵财的占55%,短刑犯由于大多数受正规教育相对欠缺,普遍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身追求享乐主义和低级趣味,好逸恶劳成性,游手好闲成瘾,合法收入难以满足他们过高的欲望需求。6.家庭是否健全。笔者此次问卷调查中“家庭不健全”是指18岁以前生活在单亲等不健全家庭中,或是结婚后与配偶离异的。数据表明,短刑犯大部分家庭健全,对亲人的伤害是他们犯罪时的顾虑,所以他们罪责较轻,刑期较短。(见图7)正因为家庭健全或亲人的积极帮助才会有强烈的赎罪意识、悔罪意识,才会抱着对家庭的愧疚感和对自由的渴望积极改造。(见图8、图9、图11)(图7)7.是否认罪(图8)8.是否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