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2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培训教学大纲的执行及教学质量保证与监督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教案开展培训40未按照教学大纲开展工作的,不得分;减少培训科目或减少培训学时的,扣10分/次,未编写教学教案的,扣5分。使用符合全国统一教学大纲的培训教材30使用不符合教学大纲教材的,扣30分。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25查阅资料,无《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不得分;填写不规范的,扣5分/份.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培训记录》及相关统计资料。15未报送资料的,不得分。报送资料不全的,扣2分/次。按规定发放省局统一的《结业证书》10查阅资料,未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的,不得分。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资料,在培训过程中,不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或因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车载终端故障未能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复印件、《结业证书》附页、身份证复印件、入学合同(协议)、各教学阶段测试成绩单、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记录等。15未建立培训学员档案的,扣10分;档案建立不全的,扣1分/份。组织开展各教学阶段的学员考核15结合日常监督和现场查阅资料,未组织的,扣15分。学员考试情况科目一考试10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一,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4)个位)扣1分;科目二考试10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二,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0.5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分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实得分科目三考试10培训机构所培训学员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考科目一,月平均合格率以100%为基准,合格率每降1个百分点(精确到个位)扣0.5分;培训质量指标所得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