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江西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现场评分表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10扣10分。2.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按规定备案的10扣10分。3.未按规定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15扣15分。4.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未按规定备案的10扣10分。5.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20扣10分/辆次。6.未使用规定的结算清单格式的10扣5分/辆次。7.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10扣10分/次。8.伪造、倒卖、转借或者出具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20扣5分/张。9.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15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未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过程检验、竣工质量检验的扣5分/辆次;竣工检验无检验报告单的,扣5分/辆次。810.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20扣20分。11.占道修车10扣10分。六、环境保护1501.环保设施设备30环保设施设备技术状况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0分/台(套)。2.维修废物80废气、废水、废油、空调制冷剂、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维修废物回收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项。3.厂区环保40通风、吸尘、净化、消声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项。七、企业管理50质量信誉档案建立50未建立,扣50分,建立不完善,扣10分/项。八、加分项目1001.企业形象30员工统一标志并示证上岗的,加30分。2.连锁经营20连锁经营超过3个网点或通过ISO9001认证的,加20分。3.市厅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50获得市、厅级的,加20分,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加50分。总分合计说明: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分数为止。2、连锁经营是指企业总部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并由企业总部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实施监管和约束。企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人员签字: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