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工程线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84KB

文档介绍
h;因施工、列车编组或其它原因需影响列车正常运行速度时,由要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领导(建设指挥部)批准后,由行调发布命令。三、施工组织与管理第7条?凡影响工程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人身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第8条?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3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线运输管理单位。工程线运输管理单位根据铺轨进度及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申请计划,结合工程运输情况编制管内月度施工计划,于当月28日前报调度中心,并报建设指挥部核备。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经调度中心平4衡审核后,在公司施工计划专栏发布下达。各参建施工单位要及时将公布的施工计划传达各施工分部。监理要根据施工计划做好安全监督计划,确保施工计划执行。第9条?未列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施工,各施工单位应于施工作业前一日的14:00前将本单位次日的施工作业计划上报铺架单位行车调度所(或报就近车站,由车站值班员上报行车调度员),行车调度所结合施工生产情况进行审查,于18:00前以调度命令向车站下达次日列车运行和施工计划。第10条?各类施工,按规定在车站进行登记,经车站值班员同意签认,施工负责人接到调度命令,确认施工起止时刻,设好停车防护后,方可开始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中严禁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将线路恢复到正常行车条件,撤除防护信号,并通知驻站联络员,在车站办理施工销记手续。限速运行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注明放行条件。第11条?站内、区间施工防护办法:凡妨碍行车的施工及影响人身安全的施工,均按规定设置防护。四、工程线机车、车辆及小车使用管理规定第12条?自轮运转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自轮运转设备(含轨道车、轨道吊、放线车等,下同)司机必须取得自轮运转设备操作证,熟悉本线路情况及作业办法。自轮运转设备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技规》、《操规》和工程线运输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行车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行车。5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