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加以解决,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评估工作始终按评估规范要求执行,切实提高公司的评估质量和执业水准。第十条?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负责解释,公司所有执业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年度末进行质量综合考核,并与岗位工资挂钩。9(五)技术保证措施公司房地产评估服务工作实行三级督导制度。一级为部门经理;二级为项目经理;三级为技术负责人。各级督导人员应对各层次的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复核的责任。评估师对其分管业务的整个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一)部门经理在项目进行期间应履行以下监督职责:1、监督评估过程;2、了解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计划;3、解决专业判断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4、对评估工作底稿进行第三次复核。(二)项目经理在项目进行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1、评估工作己按具体计划的要求进行;2、工作过程及其结果已适当记录;3、所有重大问题已适当解决,或反映在评估结论中;4、预定的评估目标已实现,形成的评估结论与评估结果一致;5、对评估工作底稿进行第二次复核。(三)技术负责人在项目进行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1、对评估工作技术问题进行指导与审核;2、项目技术问题登记备案;3、所有重大技术问题已适当解决;4、对评估工作底稿进行第一次复核。对评估工作底稿的复核采用三级复核制度。在出具报告前,公司需要委派未直接参与评估的人员进行最终的复核。各级复核均需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注明复核时间、复核人姓名。凡未执行复核程序的评估报告一律不得签发。公司承诺在与贵单位合作的评估工作中认真履行以下内容:我公司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评估准则的规定,在评估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估价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2015《房地产评估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