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财政补助的 5 0 0 元以外,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收入中提成兑现的工资平均水平都在1 0 0 0 元以上,高的超过 2 0 0 0 元,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乡村医生待遇得到提高,村卫生所有一定的经济积累,一些小的设备更新,办公设施购置,房屋修缮等可以自行解决。(三)医疗技术得到提高。人员统一管理后,村医可以获得更多的培训和进修机会,上级定期组织进行技术指导,实施传、帮、带,加快人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四)医疗质量得到提高。由于完善了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合理调整科室布局,规范医护服务流程,严格医疗质量监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各项工作逐步步入了正规化运行轨道,医疗质量得到提高,医患纠纷明显减少。(五)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实施一体化管理,统筹区域内卫生资源配置,明确界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实施绩效考核,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基层卫生人员人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都持续提高。(六)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高。2010 年末,全县儿童规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 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 117/10 万,年末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 9 8.397.,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 12.17‰、孕产妇实现零死亡,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 97.4%。我们从乡村一体化管理入手,统筹乡村卫生资源,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重道远,我们将在总结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新型的区域卫生协作关系,让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和先进医疗技术渗透辐射到农村,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