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特别约定1、2、3、借款人:年?月?日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签字人:年?月?日保证人(开发商):有权签字人:·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贷款合同年?月?日·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购房贷款合同附件一:个人购房贷款合同通用条款本通用条款是编号为?年?字第?号的《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专用条款共同构成规范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一、借款人声明与承诺1、借款人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凭证等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贷款用途真实合法;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署日已经承担的重大负债;4、若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借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二、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如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提供抵押,则:1、借款人应按约定及时与贷款人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或预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相关权利凭证及他项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执管。2、借款人申明并保证:借款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房屋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借款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借款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贷款人保存;3、借款人申明并保证:抵押房屋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它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4、借款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借款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借款人同意随时接雯并有效配合贷款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