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26.?投标文件的资格符合性审查26.1.?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等进行资格性审查)。26.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情况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有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未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规定要求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预算的;不符合关键商务技术要求的(即招标文件中作“*”号标识的条款);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出现漏报项目,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在不改变投标总价的情况下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补充漏报项目,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