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非税收入“征、管、查”的相关制度, 抓紧出台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办法。二是明确征收主体。对部分文件政策冲突导致多头部门管理的问题, 建议由政府进行调研, 理顺体制, 规范管理。同时要规范应税收入的票据管理,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与地税部门要明晰职责, 密切配合, 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理顺分成体制。非税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 其分成结算必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建议非税收入分成尽可能向基层倾斜, 省市两级分成应少分或不分, 让非税收入留归区县统筹安排使用。(三) 挖掘征管潜力。只要是依据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和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取得的收入, 都要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一是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收尽收。要严格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 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欠缴土地价款的行为。二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重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等收入的管理。建议政府组建专门机构, 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进行统一管理, 统一招拍挂, 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三是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政府职能的体现, 区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执行,确保收入不流失。(四) 构建监管体系。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区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 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对非税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二是严控减免行为。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非税收入, 严禁擅自缓征、减征、免征。要严控新开缓减免口子, 严格执行缓减免程序, 严查违规缓减免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具备一体化征收条件的非税收入项目, 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 适时纳入一体化征收, 提高征管效率, 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非税收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