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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二次经营工作指南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97KB

文档介绍
以上市场价格均以当期国家权威统计部门公布价格为准,国家权威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材料价格以发包人询价为准。)九、莞惠城际1.总承包风险费是指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3)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4)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引起费用的增加。2.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合同价格,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2)保险范围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通用条款21.3.1项办理;(3)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由于第16.3(1)、(2)项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4)施工现场当地钢筋、水泥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的合同基准日期为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非招标工程为合同生效日期前28天的日期。)价格10%时,按以下规定调整材料价差,并以此调整合同价格;(5)合同清单中“三电”迁改(不含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管道迁改、改沟改路等补偿费可进行调整,调整原则:①实施发生费用大于迁建补偿费清单合价5%以内,属总承包风险范围;②实施发生费用“三电”迁改(不含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管道迁改、改沟改路等补偿费清单合价105%~115%(含)之间,超出部分(10%)承包人承担40%、发包人承担60%;③实施发生费用大于“三电”迁改(不含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管道迁改、改沟改路等补偿费清单合价15%以上,超出部分(10%以上)。承包人承担30%、发包人承担70%。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发包人公布的《合同管理办法》执行。(6)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概算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可进行调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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