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1,0002002001001角5005010050合计53,50050,75015,80010,400第七条根据营业网点承担的小面额现金备付量进行区分,分为主办营业网点和一般营业网点。分行营业部为小面额现金备付的主办网点,主要负责为客户办理超过当日一般营业网点备付数量的小面额现金兑换业务;其他营业网点为一般营业网点。一般营业网点在客户小面额现金需求量超过本网点规定的备付数量时,要积极联系主办网点,妥善安排客户去主办网点兑换现金。对于小面额现金需求量超出主办网点备付金额的客户,主办网点应根据其合理需求实行预约兑换。第三章预约第八条客户预约的方式主要包括电话、传真、口头、短信和书面送达等。接受预约时,各营业网点应详细登记《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大额现金取款预约登记簿》、《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小面额货币兑换预约登记簿》。第九条各营业网点应审核、登记、汇总客户预约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合理安排客户次日办理现金支取或小面额货币兑换业务的时间顺序,及时将预约安排反馈客户。第十条各营业网点应根据客户预约情况,提前调配、整理库存,为客户现金支取或小面额货币兑换做好准备,满足客户合理需求。第十一条客户应在预约时间内办理业务。凡是未在预约时间内办理现金支取或小面额货币兑换的客户,各营业网点可视当日业务情况重新安排其办理业务的时间,并告知客户。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恒丰银行南京分行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大额现金支取和小面额货币兑换预约制度》(恒银宁发[2010]30号)同时废止。附:1、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大额现金取款预约登记簿2、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小面额货币兑换预约登记簿主题词:反洗钱自律评估管理办法印发通知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2011年日印发共印20份主题词:运营管理反洗钱培训宣传管理办法印发通知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2011年日印发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