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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就医管理及费用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68KB

文档介绍
医疗保险费用的;获取医疗保险药品谋取私利的;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二)?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不定期对学校实施普通门(急)诊医疗管理情况进行随访,并对学校选定医疗机构使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学校应配合做好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核查所需的诊疗资料和账目清单等相关资料。学校有下列情形并经调查取证确认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予以通报处理;涉及违规的普通门诊专项资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不予支付,已经拨付的,学校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退回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如不退回的,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1.挪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进行其他用途的;2•伪造普通门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账目及资料的;3•本校医疗机构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医疗服务时,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或因违规受到卫生、物价、药品监督等部门行政处罚的;4.存在有意推诿需就医学生或拒绝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的;5•未制定本校管理办法的;或未向全校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开本校管理办法的。附件:1•大中专院校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出明细表大中专院校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大中专院校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出明细表费用所属期:20XX年XX月-20XX年XX月附件1姓名证件号码就诊日期结算日期门诊诊断基本医疗费自付金额学校报销金额学校名称:单位:元备注:此记录表单为大中专院校报送本校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信息所需基本项目,相关大中专院校可按本校需求在此表上增加相应附件2大中专院校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学校名称(公章):学校编号就诊人次门诊医疗费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医疗费用合计学校报销金额合计自付金额合计上期结转余额本期拨付金额期末结余总额(1)(2)(3)(4)(5)(6)(7)(8)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办公室2014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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