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突出问题,存在等靠要思想; 应用方面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广度方面,同样一个系统,有些部门使用得好,有些部门不使用,即使在同一个单位,也是有的民警使用,有的民警不使用;在深度方面,目前的信息化应用更多地停留在信息传递、查询、统计等简单应用上,对各类信息系统的深层次应用和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原因除信息化意识不够强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够高,还有三点:一是少数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不过关,直接影响着信息化的应用成效。二是信息化应用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特别是考核机制不健全。“用与不用,用好用坏”的区别不大。三是警务工作模式与信息化手段没有很好结合。“上”、“下”两条腿走路,客观上加重了民警工作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应用信息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保障方面的问题。信息化技术保障能力不足。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相应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分局目前急需既熟悉公安业务、又具备信息化技术基础的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如前期分局络数据掉包,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始终没能查找到故障原因,直接导致派基系统近一个月不能正常工作。四、下一步工作安排继续加强民警应用科技手段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制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谁会用、谁用得好,谁就多干的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整体水平。要完善应用机制,消除部分民警在整体协同作战中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消除那种认为信息采集就是社区民警的工作,侦查破案就是刑警的任务的思维误区,加强各警种在采集信息和侦查破案中信息互通和交流,并将各方收集的重要信息串并分析及时运用到实战中。要从实际出发,完善自我考核考评机制。扎实有效地抓好一线实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在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现有实际条件,逐步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边建设,边应用,边学习,边提高,循序渐进,目标明确,创出特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