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公务员值班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一次,假期四十五天。(三)已婚公务员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第九条出境探亲假凡符合国家规定探亲条件的公务员出境探亲,可以请出境探亲假,假期三个月,归侨、侨眷假期六个月。出境探亲的假期视不同情况可适当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第十条路程假公务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或探亲,给予往返路程假。第十一条生育假(一)婚前检查假:公务员进行婚前检查,给假半天。(二)产前检查假:女性公务员进行产前检查,按实际情况给假。(三)产假:女性公务员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四)晚育奖励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女性公务员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十五天。产妇护理有困难的,此项奖励假亦可由男方使用。(五)抚育独生子女假:育龄女性公务员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证,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至孩子满六个月(晚育奖励假另加)。(六)怀孕流产假:女性公务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休假。 1.女性公务员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假十五天至三十天。 2.女性公务员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四十二天。(七)哺乳假:女性公务员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三十分钟。以上(二)、(三)、(四)、(五)、(六)、(七)项均不适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第十二条工伤假公务员因公受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给予公伤假。第十三条搬迁假公务员因住房搬迁,给假三天。第十四条出差假公务员因公出差前,根据实际情况可做有关准备事宜,给假半天至一天;完成任务返回后,出差超过两周的,给假一天,超过一个月的,给假两天。对于出差的公务员的公休假日,应在出差的地点享受,如果在出差地点未享受的,应在两周内补给与公休假日相等的休息时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