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把降职确立为一种变更职务关系的任用形式。国家公务员降职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使用国家公务员,充分发挥国家公务员的作用,为行政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而以往的降职是为了惩处违法违纪人员,促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Р其降职的原因主要是不胜任现职或不称职。由于机构精简、撤销等原因,也需要降职。而以往被降职必须是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不能降职。降职的后果,虽然都是低职安排,但国家公务员被降职使用后,对其今后的职务晋升、工资级别的调整奖励等方面均不受影响,而以往受降职处分后,在受处分期间以至长期影响其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奖励等。Р二、国家公务员降职的原因。担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降低职务。Р1、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其他职务的。不称职和不胜任是略有区别的。对不胜任现职的,如果是由于安排使用不当,专业不对口等因素造成的,应采取转任同级职务的办法解决,如果确属本人德才缺乏所致,就要坚决降职。Р2、因机构撤销、调整,需要降低职务安排的。对此类情况的降职,一定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确实无同级较合适职务安排的或某一较低职务确实需要其担任的,方可实施。Р3、本人要求改任较低职务的。对本人确属力不能及,主动提出降职的,应当批准其申请,予以降职。要注意调查分析,实事求是作出恰当处理,而不宜轻率做出降职决定。Р2.简述我国公务员奖励的两种对象。Р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只规定了对公务员个人的奖励,没有明确公务员奖励的对象亦可以是公务员集体;公务员法则明确规定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Р3.试述建立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意义。Р4.公务员回避有哪些原则?Р五、论述题:本大题2小题,每个小题15分,共30分。Р1.试论述公务员纪律的主要内容。Р2.试述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