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省安全生产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点考场管理规章制度一、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允许离开考场。二、使用计算机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计算机考点管理制度。三、考生按准考证登录考试界面后,首先要认真核对基本资料是否与电脑显示一致,若有问题,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反应。考试过程中遇到答题网页没有反应或电脑死机,要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请监考老师解决问题,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管理制度;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窃视,不准交换考号、转抄、夹带资料、冒名顶替、不准有其它舞弊行为。严禁使用任何移动通讯工具,一经查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五、考生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不能再进场续考。答题提交确认后不准滞留考场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和逗留。六、考试终止时间到后,考试系统会自动提交试卷,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七、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外,未经考场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八、对违反考场管理制度、考试纪律者,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篇五: 考场纪律考场纪律 1、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否则,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没收按作弊处理。 2、严禁携带课本、资料、作业本、小抄等考试相关资料进入考场,否则,均按作弊处理。 3、严禁替考或为其他考生传递答案,否则双方均按作弊处理。 4、对违犯以上三条及其他作弊行为的处理办法:(1)该生各科成绩均按零分计算。(2) 给予留校察看之处分,并张贴布告,存入该生学籍档案,高考建档一并归档。(3)下场开考前,广播通报全校批评。(4)告知家长。 5、同一考场出现雷同卷,按第4条处理。 6、不交试卷,该科试卷成绩零分处理,记大过一次并通报全校批评。 7、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场管理、顶撞监考老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张贴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