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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病历管理制度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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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印,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篇三: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社区质量管理组织,完善社区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社区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社区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站长或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应由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2、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四、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六、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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