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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回购协议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二、甲方有权在以下条件下进行回购: 1、乙方在年月日之前没有支付全额房款; 2、甲方仅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方可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3、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购房合同签署后产生的契税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第二条回购商品房的状况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第三条回购价款本合同的回购房款总价为人民币(¥)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应当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第五条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购房款时,不得用对乙方未到期的债权用于冲抵回购房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第六条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款项。第七条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回购权届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给乙方的购房款的____%。第八条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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