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情况进行监管、督查,乙方必须配合。十四、乙方责任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承诺为完成该工程投入不少于元的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60%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导致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6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4、在工程签证、结算等往来联系函中,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联系业主,乙方与业主之间的往来文件对甲方没有约束力。5、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和经济损失,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3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6、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3日内进场维修,7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7、乙方承诺准备不少于元解决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6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8、乙方严禁以甲方名义发生一切与工程相关的经济往来,乙方承诺在对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如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用工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3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十五、风险划分在工程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材料设备及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