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Р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应包括的内容。Р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Р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Р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Р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Р(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无。Р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Р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Р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Р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Р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Р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Р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光盘(CAD及PDF格式)。Р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Р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Р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或第三方图审机构报送工程设计文件。Р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委托第三方图审机构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发包人另行通知。Р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Р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无。Р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且上述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里,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Р10. 合同价款与支付Р10.2 合同价格形式Р(3)其他价格形式:本工程的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计算服务收费,具体详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