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范本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项目管理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八条当项目管理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项目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她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她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五十条项目管理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项目管理人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条:委托人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项目管理人核拨项目管理费:合同签订15日委托人向项目管理人支付项目管理费用的20%;以后委托人每季向项目管理人支付建设投资相等比例项目管理费用,共计付至90%,余额待工程结算完工正式投入使用后5日内,委托人向项目管理人支付剩余项目管理费用。第二条:委托人应在7日内就项目管理人书面提交要求作出决定,并给予书面答复。第三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完毕,若费用变化在控制目标的3%,项目管理费用不奖不罚;超节3%以上,总投资每超节1%,委托人罚奖项目管理费用的1%,非项目管理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三个月内无偿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超过三个月以上,项目管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第四条:建筑场地办公用房及固定电话、办公家具由委托人提供。第五条:工作需要,项目管理人需外出考察,征得委托人同意,差旅费用由委托人负担。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属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