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的增长等。通过这些激励,每个人都将受到鼓舞去从事那些对他们有益处的经济活动,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活动对整个社会有益。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的制度是如何实现对人的行为产生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用的换句话说,制度的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怎么实现的显然,它是通过一些次级功能实现的。但是,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这些制度的次级功能并不都具有给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直接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功能。实际上,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制度的次级功能之间仍然是有层次的。其中,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确实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则更多地是服务于降低交易费用这一制度的次级功能的。或者说,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是制度的再次一级的功能。因为,正如威廉姆森所揭示的,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有限信息和不确定性等,是造成交易费用高昂的重要原因。启示,上面有关制度功能的讨论可以对我们进行制度的有效设计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即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依据经济人本性来设计,并且能够对经济人进行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一种制度设计出来,不能对经济人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施加什么影响,它就必然是低效的。当然,设计出来的制度能不能对人的收益和成本施加影响又取决于制度的实施。我们现实中的很多制度之所以低效就是因为它在实施中走形,不能真正对人的收益和成本施加影响。所以,要提高制度的效率,就必须加强制度的实施。袁庆明.制度含义刍议.南京社会科学,2000(11)袁庆明.制度的功能问题研究.云梦学刊,2006(4)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教程.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