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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容错纠错工作的调研报告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确“错误”细则。如何避免容错免责成为干部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如何有效地保护创新探索者的积极性,首先我们应该从目的、方向,看其行为的出发点是否为了改革发展这几个方面来甄别“错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其次,“错误”发生后,对于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失败是对其从轻、免予问责及时补救,都需进行具体的细化,并制定纠错办法,让“纠错”有据可依。三、基于“容错纠错机制”的特殊性,政府应在出台容错纠错细则后在各大媒体进行公开,讲解容错纠错机制内涵,避免群众对于这三机制的误解,让广大群众明白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积极性,而非属包庇政府官员的违规行为。当启动了容错机制后,政府应公开容错纠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听部和群众一个交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四、健全申诉救济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要和救济机制结合起来,形成正面激励和负面惩罚双管齐下的制度合力。科学认证和判定个人责任,让“犯错者”有辩解的机会,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申辩申诉,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在问责决定前,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举证解释,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综合考虑是否应当容错。要以反馈的事实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看所犯之错是否容许,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来判定结果。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免于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通过谈心交流、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改革道路绝非坦途,是除旧布新的过程,是迎着困难上、不断迎接挑战的过程。现实中,一些改革措施遭遇“中梗阻”,一些重大战略难以落实,一定程度上与一些领导干部有顾虑、不敢改革、不敢创新有关,他们认为“枪打出头鸟”、“做得越多风险越大”。通过健全激励机制,让改革创新者尝到“甜头”,看到干与不干确实不一样;通过容错纠错机制,让改革创新者感受到“依靠”,释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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