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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跟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6.0.4.1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并应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6.0.4.2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共活动中心;6.0.4.3基层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6.0.4.4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需要。6.0.5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四场(库),并就符合下列规定:6.0.5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四场(库),并就符合下列规定:6.0.5.1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0.5的规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表6.0.5 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7.5大于或等于0.45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7.5大于或等于0.45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大于或等于7.5大于或等于0.30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大于或等于3.6大于或等于0.30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场地大于或等于1.5大于或等于0.30注:①本表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6.0.5.2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7绿地7.0.1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上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7.0.2居住区内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7.0.2.1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7.0.2.2宅间绿地应精心规划与设计;宅间绿地面积计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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