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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条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55 |  大小:4653KB

文档介绍
施合建等等。此类建筑及建筑内不同使用功能区有关建筑的平面布局、建筑内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其他设计要求,需根据该建筑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等,按照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对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规定和防火分隔情况等确定。对于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设置和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等,则需按整体建筑考虑,有关建筑灭火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根据本规范第8.1.1条规定的原则确定。1.0.5本条规定要求设计师在确定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要求时,须遵循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经济技术政策和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从全局出发,针对不同建筑及其使用功能的特点和防火、灭火需要,结合具体工程及当地的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人文背景、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实际情况,确定防火设计要求。在设计中,不仅要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防火技术和措施,更要正确处理好生产或建筑功能要求与消防安全的关系。1.0.6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的特点,高层建筑的设计,在防火上应立足于自防、自救,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更是如此。我国近年来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越来越多,对其防火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总结和研究。为了保证高层建筑设计的防火安全,加强宏观控制,作了本条规定。针对其中所采用的、较本规范现有要求更严格的防火措施,也需要进行充分论证,以确保适用、安全。1.0.7本规范虽涉及面广,但也很难把各类建筑、设备的防火内容和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全部包括其中,仅对普遍性的建筑防火问题和建筑的基本消防安全需求作了规定。在设计中,不仅所采用的产品、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和材料标准的规定,而且设计中所采取的防火方法、技术和措施还要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建筑设计标准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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